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103學測】103年大學多元入學重要叮嚀




103年大學多元入學重要叮嚀
  1. 報名大學繁星推薦者不得重複報名「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繁星推薦第17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報名大學個人申請入學,亦不得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第8類學群通過篩選學生不得報名個人申請同一校系,錄取生不得參加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統一分發。
  2. 考生通過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後,務必記得參閱招生簡章各大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規定,或上網參閱校系公告之相關訊息。
  3. 「個人申請」正備取生、「103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以下簡稱師資保 送﹚正備取生及「103學年度行政院衛生署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新生甄試」﹙以下簡稱醫事保送﹚正備取生,應同時於103/5/55 /6上「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未上網登記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考生需在期間內完成上網選填志願序,且務必將志願表存檔或列印,作為完成 登記之憑據。
  4. 個人申請未獲分發錄取欲參加考試入學的考生,務必把握時間於103/5/16前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報名指定科目考試。
  5. 由學校集體報名指考之應屆畢業生即完成考試入學報名,不需再向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申請登記資格審查。但原住民等特種生申請升學優待者,須於103/5/30前向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繳交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始可享有加分優待
  6. 未曾通過「93102學年度登記資格審查」之非應屆畢業生,須於103/5/30前向「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簡稱「分發會」)繳交證明文件及報名表,經審查通過後,始可參與考試入學分發。
  7. 考試入學採網路登記志願,考生可購買「103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參考,繳款帳號依個人身分證號碼設定,於繳交登記費(暫定103/7/187/27)後,才能上網設定通行碼並選填志願。考生務必妥善保管通行碼及相關個人資料,以防被冒用。
  8. 考試入學選填志願時間為五天(暫定103/7/247/28,一定要在期間內上網選填志願上傳志願表,並將分發會回傳之志願表存檔或列印,作為完成登記之憑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